一、依教育部 111 年 1 月 13 日臺教學(五)字第 1112800360 號函暨 110 年行政院第 30 次毒品防制會報會議紀錄辦理。
二、有關「青少年及校園毒品防制概況及精進策略」決議事項:落實保護校園毒品案件通報者之個資安全乙節,請教育行政機關及各級學校,於處理校園毒品案件時,需保護吹哨者及避免曝光其身分,並確實依教育部 110 年 10 月 20 日臺教學(五)字第 110135395A 號令修正發布「教育單位協助檢警緝毒溯源通報作業要點」辦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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