參加對象:
(一)嘉義縣(以下簡稱本縣)各國民中學訓導主任及生教組長、國民小學生教組長計173員。
(二)嘉義縣政府教育處(以下簡稱教育處)校安、春暉業務主管及承辦人。
(三)嘉義縣學生校外生活輔導委員會(以下簡稱本會)執行秘書、校安、春暉承辦人員及第1、3分會調用人員。
實施方式:邀請講師實施專題講座。
研習內容:
(一) 防制校園霸凌及校園安全預防作法。
(二) 強化防制學生藥物濫用知能。
(三) 校園重大校安事件通報與處理作業程序。
實施日期:97年9月22日(星期一)上午8時20分。
實施地點:本縣創新學院2樓禮堂。
詳細辦法請參閱附件 |